太原市晋源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招聘劳务派遣

(晨有人力)为进一步优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充实基层消防安全力量,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综〔〕24号)要求,受太原市晋源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消防协管员80名。

一、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经考试合格录用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派遣至晋源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开展各项工作,首次合同期为两年。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了解辖区消防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协助消防大队开展工作,参与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

(三)负责文件收发和归档保管。

(四)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编写消防宣传信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深入社区、沿街门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五)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每日保持6至8人的值班备勤力量,实行24小时在岗,纳入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承担初期火灾扑救任务,配合辖区消防救援站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六)根据工作分配完成其它可由消防协管员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消防救援队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健康体检相关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年12月31日)。

(六)法律、警务、新闻与传播、建筑学、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军事、公共管理、体育、会计财务、计算机、公文写作等专业,有C本及以上驾驶本、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注册消防工程师、部队退役士兵或从事过消防相关工作的人员,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征召: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

五、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元/月。(试用期2个月)。

2、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福利待遇:冬季取暖补贴每人元/年(人民币);统一为队员配发制服、提供每日三餐。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06月08日08:00至年06月12日18:00。

2.报名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可在年06月08日08:00至年06月12日18:00登录山西晨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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