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殿疯 http://m.39.net/pf/bdfyy/bdfjc/编者按:内蒙古自治区为进一步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的监管模式,围绕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从“建体系、优手段、推创新”等方面推进非现场监管提质增效。日前,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的实施对科学统筹有限的执法资源,以及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前提下提高执法效能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明确了全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工作方法,提出了具体制度指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1号)要求,为进一步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服务企业,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监管模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基础,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一、非现场监管程序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原则,以自动监控、移动执法信息为主要内容,电子督办为非现场监管主要方式,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非现场监管牵头部门,统筹全区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盟市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施执法规范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一)实施电子督办,规范流程。非现场监管工作程序实施全过程电子督办,将以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