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曾任江

据新华社4月30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绍骋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石泰峰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石泰峰出生于年9月,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年7月毕业后进入中央党校工作,在此工作长达25年,其间担任中央党校副校长9年。

年9月,石泰峰首次赴地方工作,调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次年8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后卸任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年6月,他兼任苏州市委书记。

年12月,他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后当选省长,年4月,石泰峰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年10月,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至此番调整。

(资料图来源:内蒙古日报)

孙绍骋于年3月任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党组书记。4月30日上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裴金佳同志任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孙绍骋同志不再担任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汉族,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05—.09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09—.07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07—.09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09—.09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09—.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07—.06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1—.11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06—.09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09—.09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09—.04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1被评为教授)

.04—.01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01—.11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1—.11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11—.07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07—.02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02—.04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04—.09中央党校副校长

.09—.08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08—.09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09—.12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12—.06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06—.12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12—.01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01—.04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

.04—.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06—.10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0—.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年4月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来源|新华社、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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