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工作意见,2月6日,秦皇岛市人社局出实招,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紧急通知》,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平稳渡过难关。根据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资金。

通知原文如下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企业:

为积极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秦政字〔〕3号)精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平稳渡过难关,现就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返还标准

1、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2、对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按照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待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明确认定条件后立即执行。

裁员率计算方法

暂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减去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差,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比较确定。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申领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并填报《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县以上人社部门运用失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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