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定向招聘计划)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42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以下招聘对象定向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秀村干部、残疾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年3月27日及以前未进入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并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且各年度考核合格,截至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募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且年度考核合格,截至年3月28日仍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五)由共青团中央(含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志愿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须在云南服务)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且各年度考核合格,截至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毕业生;
(六)退役士兵;
(七)在曲靖市村委会(社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优秀村干部;
(八)肢体残疾、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且残疾等级为四级(侏儒症除外)的曲靖市户籍(生源)的残疾人。
曾经进入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上述人员,进入后又辞职、辞退的,不属于此次定向招聘对象。
三、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11人,其中:麒麟区1人、沾益区1人、宣威市2人、陆良县2人、师宗县1人、罗平县1人、富源县1人、会泽县2人。
(二)《曲靖市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定向招聘计划表)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