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用文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民族语言文字环境,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8月24日上午,市人大副主任古香莲带队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市民委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古香莲先后深入到河西幸福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客运站、邮储银行、敖乡,重点就我市贯彻落实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实地检查后,召开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

会上,市民委负责人汇报了我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古香莲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蒙古语言文字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规范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蒙古语言文字政策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推进社会市面蒙汉文的规范化、标准化。

来源:根河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谢佳刘和贵

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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