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张昊文)近期一份所谓内蒙古“撤县设市”或“撤县(市)设区”名单中称,近期全国多个地方进行了撤县设市、撤县(市)设区的调整,这是中国推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一步,并附了所谓的“内蒙古自治区拟撤县设市(区)名单”。
在这份名单中称,阿拉善盟撤盟设巴彦浩特市,巴彦淖尔撤杭后旗设临河区或双河区、朔方区,巴彦淖尔撤乌拉特前期设县级市乌拉特市,包头撤石拐区设万水泉区或滨河新区,兴安盟撤盟设乌兰浩特市等。
11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此消息是假的,请大家不要相信。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行政区划变更的权限和相关程序。撤县设市(区),需由地方政府逐级上报请示,最终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会向社会公告。因此,公众要想获得相关行政区划变更权威信息,可以到各级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请大家不要信谣、传谣,应该“听政府公布,看官方网站”。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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