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刘芳)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在我市召开,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共6章32节,分为3个板块,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9个重大工程项目专栏。聚焦民之所盼,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任务中体现民政担当,贡献民政力量。
据了解,《规划》第一板块为总论,体现在第一章,阐述了发展基础的相关问题。全面总结了我区“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就,指出存在问题,分析了面临形势,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的基本原则。聚焦“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任务,从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等3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并对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同时制定了16项主要发展指标。这些指标的设置,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规划》第二板块为分论,分领域阐述了重点任务和9个重大工程项目专栏。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提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等任务;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任务;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提出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辅助器具助老助残能力、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等任务;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等任务。同时,按照同重点任务相匹配原则和以项目促进发展的思路,制定提出了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儿童福利服务工程,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地名服务工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程,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
《规划》第三板块为保障专章,阐述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民政系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增强数字民政效能、优化民政资源配置、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等保障措施。
据介绍,《规划》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也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全面推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小额临时救助发放权限下放至苏木乡镇(街道),提高救助时效性。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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