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53号)及《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为太原市万柏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瞄准需求、科学设岗”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万柏林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3.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即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户籍为山西省或从山西省入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年8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和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