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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统一招聘名,选聘1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年第三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链接查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唐山户籍(唐山高新区招聘岗位具有唐山高新区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年10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当地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当地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当地的,视为具有当地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0月24日至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0月24日至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各类学历(学位)证书须于年10月24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年10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时间:年10月24日08:30至10月28日17:30
更多注意事项,详见《唐山市年第三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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