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首批公告发布!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军事科学院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8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网络信息维护员、档案管理员、餐饮保障室主任、营房管理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详见具体招考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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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社会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以发布岗位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9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有关规定明确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招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四、优待政策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考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考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军事科学院通过军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