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开始啦!
评审主要面向哪些人群?
申报条件有哪些?
评审方式、评审流程是怎样?
如何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
一起看看吧!
一、评审范围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势产业和新型产业相关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职称截止日(年9月15日)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以下情况除外:
1、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民营企业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二、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评价办法(试行)》执行。三、评价标准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重点考察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采取专家综合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执行。四、申报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2、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审核负责,相关人员须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其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结果处须明确标注测评等级,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3、形式审查企业(单位)对初审合格申报人的材料,交所在区县(市)人社局进行形式审查。市属国企申报人的材料,由其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再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4、材料复核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省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组织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
5、申报人员情况公示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办公室将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及其有关情况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