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等文件规定,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联考的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省直单位27家及郑州市等17个省辖市参加本次联考。共有事业单位家,招聘岗位个,招聘人数名。其中省直事业单位70家,招聘岗位个,招聘人数名;省辖市事业单位家,招聘岗位个,招聘人数名。省直系统具体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省辖市具体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等相关招聘信息详见附件2,详细了解各省辖市招聘信息及相关招聘情况请登录各省辖市人社局网站及市人事考试网站,查看各省辖市本次联考工作公告。
二、招聘方式
本次联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统一部署,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试题,统一开考时间。笔试考务工作由省直系统及各省辖市分头组织实施。
省直系统笔试考务工作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直系统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时间、统一选派面试评委,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试(含试卷)考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均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省辖市笔试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其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各省辖市自行确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省辖市)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年、年、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设置不应出现“*周岁或*虚岁”的表述,统一表述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年4月10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