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行政区划

海拉尔区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市中部偏西南,大兴安岭与蒙古高原结合部,即大兴安岭西麓低山丘陵与呼伦贝尔高平原东部边缘接合地带,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呼伦贝尔大草原腹地——“海拉尔内陆断陷盆地”。地理坐标位于东经°28′—°34′与北纬49°06′—49°28′之间。东部、南部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接壤,西部、北部同陈巴尔虎旗毗邻。距俄罗斯边界最近距离公里,距蒙古国边界最近距离公里。海拉尔区境域界线曲折,东西长77公里,南北宽40公里。东起海拉尔河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汇点,西至小良车站;北起谢尔塔拉种牛场十队,南至原呼伦贝尔盟公署蔬菜点水渠。总面积8平方公里,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053%,其中城区面积28平方公里,占海拉尔区面积212%。海拉尔区城市规划区面积38平方公里,主要向海拉尔以东、南地区扩展。海拉尔区是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旅游中心。

海拉尔区由市区和郊区两大部分构成。市区自然分为河东、河西、建设街道和铁道北4个区域。环境三面环山,二水(伊敏河、六二六小河)中流。市区设有胜利、呼伦、健康、正阳、靠山、东山6个街道办,郊区设有哈克、奋斗2个镇和建设办事处。市区、郊区共设有46个社区居委会,17个行政村,93个村民小组。其中,奋斗镇6个行政村,23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委员会;哈克镇6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委员会;建设办5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4个社区居委会;正阳办7个社区委员会;健康办7个社区居委会;靠山办4个社区居委会;胜利办7个社区居委会;呼伦办6个社区居委会;东山办4个社区居委会。

海拉尔清雍正十年(年)建置,年建城(呼伦贝尔城),至今已有年建城历史。清代,为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属地;民国九年(年),设呼伦县(管辖汉族事务);东北沦陷时期,隶属伪满州国兴安北省;年,依据伪满州国第89号令设市;民国三十四年10月(年10月),日本投降后的海拉尔市公署,由成立的呼伦贝尔自治政府领导;民国三十八年4月(年4月),呼伦贝尔盟同纳文慕仁盟合并,海拉尔市隶属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为呼纳盟政府所在地;年4月,撤销呼纳盟建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海拉尔市被划为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由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代管;年1月,海拉尔市人民委员会改为“海拉尔市革命委员会”,隶属“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年8月,“海拉尔市革委会”随“呼伦贝尔盟革委会”划归“黑龙江省革委会”;年7月,“海拉尔市革委会”随“呼伦贝尔盟革委会”由“黑龙江省革委会”划回“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隶属“呼伦贝尔盟革委会”;年8月,恢复海拉尔市人民政府建制,其隶属关系不变;年1月,撤市设区。

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人,其中,城镇人口人,乡村人口人。年末总户数户。全年出生人口人,出生率为7.46‰,死亡人口人,死亡率为7.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3‰。

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女性人,男女性别比为94.4:.0;全区少数民族人口人,其中,蒙古族人;回族人;满族人;朝鲜族人;达斡尔族人;鄂温克族人;鄂伦春族人;俄罗斯族人;其他民族人。

从年龄结构看:0-17岁人口人,占总人口的13.48%;18-34岁人口人,占总人口的20.62%;35-59岁人口人,占总人口的44.52%;60岁及以上人口人,占总人口的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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