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江苏省盐城东台市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东台市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 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 东台市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东台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东台市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年5月9日8:30—5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东台党建网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按照提示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签约与公示。用人单位与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进行签约,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入职与聘用。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东台市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东台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市属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元、硕士研究生元、大学本科生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2﹒引进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人才补助20万元/年,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引进的其他优秀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不包括临床医学含中医博士研究生)元/月、硕士研究生元/月、大学本科生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东台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分别按照临床医学(含中医)博士研究生80万元、非临床医学(含中医)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30万元、大学本科生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东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不包括临床医学含中医博士研究生)在东台市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引进的非东台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东台党建网( 本公告由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东台市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岗位表.xlsx 附件2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pdf 附件3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名册.pdf 附件4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强高校名册.pdf 附件5江苏省东台市年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三批)报名表.doc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