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黄河吕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研究,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严格落实山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工作要求,贯穿到职称评审的全过程。

二、深化职称改革,完善评审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工程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

(二)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逐步融入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突出重点评价要素,注重实际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水平。围绕重点产业和专业,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建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积极推进评价方式改革。在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医院中,试行正高级职称采取评审的评价方式。

(三)进一步拓展评审范围。聚焦市委市政府“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的工作要求,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畅通申报渠道。扎实推进规上企业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企业自主评审、相关系列(专业)的集中评审、评审工作进企业等多种模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评审水平

(一)加强各级评委会管理。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做好评委会换届和评委会成员的动态调整工作,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须重新核准备案。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学科(专业)范围组织评审,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执行评委的遴选、答辩、考试、评议、表决、结果公示、资格备案审核、材料清退、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各级评审委员会要结合本系列(专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要明确评审范围、标准条件、申报材料、评审程序、申报时间和工作纪律等要求,并及时发布。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评审工作有序推进,无特殊情况不得跨年度组织评审。

(三)严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职称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职称评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负责任、不执行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对严重违反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评委会将视情况停止其工作,废止评审结果,直至撤销评审权限。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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