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3号)有关安排,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14、1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大纲
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