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拍执考[]3号
关于年(第34期)全国拍卖师
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了促进拍卖行业有序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3号安排,依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经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年第一次会议决定,中拍协将组织年(第34期)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报名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品行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的外籍考生需参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补考条件
报名补考笔试科目的考生应在本通知发布的报名期间内按要求报名。报考范围仅限年(第33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时未合格的笔试科目。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考生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