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正在进行中,感兴趣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一、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四)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责任心强。(五)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应为海外高校颁发,并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且须满足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六)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于年12月29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七)除上述(五)、(六)条以外的优秀人才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八)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九)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三、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评、考核、考察、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择优选拔适合学校岗位的工作人员。(一)个人申报应聘者登陆中国音乐学院招聘系统,按要求注册填报,选择岗位,提交应聘申请(系统填报信息务必完整且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自负。(二)资格审查、初评1.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2.各招聘部门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相关经验、学术成果、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评考核并综合打分排序。初评过程中,各招聘部门可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通知应聘人员提供与岗位相关的代表作或其他支撑材料。并按照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数量1:8(教师岗)或1:20(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三)考核考核分为:综合知识测试、专业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面试)。1.综合知识测试(1)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综合知识笔试为资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将作为后续考核的打分参考依据,不计入考核总成绩。(2)所有通过初评的考生,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该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结果不对外公布且不计入成绩,仅供内部参考。2.专业考核各招聘部门组织专业考核,考核形式按照招聘部门通知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部门专业考核成绩占50%、学校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四)分数线综合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90分;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90分。应聘人员按公布的姓氏笔画顺序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五)考察、体检应聘人员必须通过考察(含师德师风)、政审、档案审查等环节,医院体检合格(届时通知考核通过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六)确定拟聘人选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拟聘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四、报名、查询方式(一)报名要求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中国音乐学院招聘网是唯一申报渠道(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请务必登录招聘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