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16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34号)要求及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和经济开发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29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非教学岗位7名)。分别为:驻马店市市直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非教学岗位5名)。其中:驻马店农业学校13名、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18名、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16名、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7名、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10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4名、驻马店市体育中学5名(非教学岗位2名)、驻马店实验小学56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40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2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2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非教学岗位1名)。其中:驻马店市实验中学21名、驻马店市第十九初级中学11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一初级中学30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8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中心学校(初中)2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三小学28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2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七小学3名、驻马店市第三十八小学5名、驻马店市第五十一小学10名、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3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1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1名(非教学岗位)。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9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市直学校岗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学校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