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如果您需要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请以企业身份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为您展示如下:

第一种情况

如果您是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制造业”企业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企业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请查看以下步骤。

第一步:当您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申报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统计分析您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若您符合条件,则进入退税申请选择界面。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退税:

①若您选择“不符合条件,不申请退税”则结束流程。

②若您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退税”则需要您如实选择暂不申请的原因(若您后续需要申请留抵退税,仍可以继续按规定申请办理)。

③若您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则自动为您跳转至“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界面。

第二步:进入“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界面后,请您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两项数据您均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

第三步:在“留抵退税区”和“申请信息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第四步:申请提交后,您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看业务的办理状态。

第二种情况

如果您是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请查看以下步骤。

第一步:请您先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中申报增值税。

第二步: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下使用“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功能,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第三步:进入“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界面后,请您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两项数据您均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

第四步:在“留抵退税区”和“申请信息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第五步:申请提交后,您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看业务的办理状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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