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日报:-2-18
一、今日行情梳理
股市行情
期货行情
产业链跟踪
二、大宗交易记录
无三、重要公告
议案一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阿拉尔豫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投资”)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年4月,豫能投资向大有能源借款18.5亿元,资金使用费率年化4.06%,截至年9月底借款本息合计18.84亿元。
为优化豫能投资资本结构,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其持续发展,公司拟将截至年9月30日对豫能投资借款本息18.84亿元中的18.8亿元债权转为对豫能投资的投资,用以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豫能投资的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3.8亿元人民币。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丁剑先生、杜青炎先生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根据年2月12日召开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年1月27日的关于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该等资料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数量:12,,份
2.行权人数:名
3.行权价格:人民币6.52元/份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行权安排: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及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年2月24日起至年2月10日止,激励对象可在实际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本次可行权对象名单:
注:
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②对于上表所列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法定禁止行权期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9.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57%,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
近日,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成达矿业”)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号),现将批复核准事项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推进神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项目代码:-OO0-04-01-)。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三、陶忽图煤矿建设规模8O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
四、项目总投资85.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26.69亿元,占总投资的31.3%,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58.71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支持文件是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O0069)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单位成达矿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水害、水灾、地压、瓦斯、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等。
成达矿业将根据项目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日前六个月至《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止(即年2月8日至年1月14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合伙人(如有)及有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山西焦煤股票情况(二)本次交易相关法人买卖山西焦煤股票的情况:自查期间,平安证券持有或买卖山西焦煤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平安证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焦煤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平安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平安证券上述账户买卖山西焦煤股票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平安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四、自查结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询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51%的股权和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煤业”)49%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31号)等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年度和年1-11月财务数据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K17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不含募集配套资金影响):
受限于华晋焦煤下属沙曲一矿二矿尚未完全达产,业绩尚未完全释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略有下降,上市公司年1-11月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略有提高。二、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整合优质煤炭资源,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和优质的煤炭产品质量。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实现对优质煤炭资源的整合,增强上市公司实力。
2、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能够大幅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配套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能够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实现盈利能力的提升。
3、减少同业竞争,降低关联交易随着煤炭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新矿井及所属配套选煤厂的投产建成,煤炭资源整合的推进,焦煤集团和公司部分产品有了同质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由于公司在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租赁、部分产品销售和保证公司必需的经营辅助服务等方面需要获得控股股东支持和充分利用大集团的优势,关联交易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
通过本次重组,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推动煤炭资源整合,打造焦煤板块龙头上市公司,减少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降低彼此间关联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有助于释放先进产能,提升上市公司在焦煤板块的产业集中度、市场话语权、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2、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通过整合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企业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关于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年2月1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年2月7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年度、年度以及年1-11月为报告期对标的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补充审计,并批准其更新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公司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马步才、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均已更新,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前期编制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将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马步才、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完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于年3月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