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日报》消息,11月24日,全区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爽提出工作要求,自治区副主席艾丽华主持会议。
王莉霞指出,在全区开发区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贯通,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风向标作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具有全局性影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认识做好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高度警醒,迅速行动、全面推开,以过硬整治措施和强力规制手段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在讲话中强调:“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和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以李建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聚焦规划项目、资金土地、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全面查清事、查清人、查清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王莉霞这一讲话再度提及了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李建平案。
官方简历显示,李建平,男,汉族,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年8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建平早年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内蒙古啤酒厂、呼和浩特市体改委等处工作,年3月起进入呼和浩特水务系统工作,并于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年3月,李建平履新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年9月李建平被查,年8月内蒙古纪委监委公布了李建平被“双开”的消息。
其中提到:经查,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造成不良影响。
此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2月再度刊文披露了涉案30余亿的李建平案。
中纪委披露:自年3月至年9月被通报,李建平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7年之久。那些年,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李建平胃口越来越大,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覆水难收。即使曾与他共事的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在年被调查,李建平都没有一丝警醒,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作为经开区一把手,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更为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调查发现,李建平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揽项目、做生意,大量国有资金在其间频繁流动、暗度陈仓,最后被挪作他用,意图“钱生钱”。
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空壳公司骗取国有资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到30亿余元。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经反复梳理,经开区国有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亿元,评估实际价值为.77亿元,较账面价值相差74.23亿元。”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李建平案危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经济建设方面,给经开区造成巨额损失,就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
——政治生态方面,涉嫌违规进人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经开区大行其道,其本人虽被查处,但“遗毒”仍在;
——营商环境方面,公平竞争荡然无存,李建平看准的项目一路绿灯,没看准的项目即使明显有收益也不许上马。
李建平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他的专横霸道、嚣张跋扈,让这个作为自治区首府发展重要引擎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气大伤、濒临破败。
李建平案发生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全面研究案情、剖析案发症结基础上深入实地调研,将李建平案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乱设公司、乱设职位、乱进人员、乱签协议、乱借资金、乱设账户、制度杂乱、管理混乱、体制错乱、监督散乱等“十乱”问题,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经开区以此为重点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
在李建平案中,由于乱设临时机构、承担不合理的社会管理职能,经开区机关臃肿庞大、头重脚轻。“李建平在经开区分批违规进人人,最多1批多达人,使经开区机关从77人增加到人。”针对用人乱象,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呼和浩特市委对经开区进行改革,突出经济服务职能、剥离社会管理职能,调整原有“五园一镇”架构,除一镇继续由经开区整建制托管外,其他园区以撤并等方式脱离,通过机构“瘦身”实现尽快“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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