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年起,内蒙古贯彻落实人社部决定,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版)》中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此次报考条件调整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包括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注册验船师,渔业船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拍卖师,注册计量师(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执业药师。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针对有关事项进行配套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新的年限要求做好审核报考工作,压减报考人员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同时,加强职业资格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在考试中加强对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力度,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行为,确保政策落地后职业资格水平不降低。
记者:梅刚
编辑:张艳利
校对: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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