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成绩公布时间将在2月中旬湖南考试网发

近日,湖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湖南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审公告,里面涉及到成绩合格名单预计2月中旬发布,不知听到这个消息广大考生是怎样的心情呢?

公告全文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号)以及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统计(中、初级)、审计(中、初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合格名单预计2月中旬公布)以及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月26日—3月2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各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资格复审并在3月28日前上报资格审查情况。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5165.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