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3号)安排,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发布了《上海市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年继续在北京、上海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试点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继续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年5月14日:
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年5月15日:
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类考生应持有以往经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水运、水利工程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级别,若变更级别则按新考生报考。
七、报名考试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