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1日,娄底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52名,幼儿园教师1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公告具体如下:
为加强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年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竞争择优;
(三)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有无对应的岗位职数来确定,若招聘单位岗位等级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52名,幼儿园教师1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至年5月期间出生),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5月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专项条件
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和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幼儿园计算机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5.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同时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聋部生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证上的专业为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同时应有手语传译资格证书。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证上的专业为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同时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证上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同时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中所要求专业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2.在香港、澳门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可材料。在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见附件2(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由此出现的纠纷由考生自负。
4.、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年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娄底全市范围内的在编教师以及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录取公示阶段后自动放弃或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后自动放弃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隐瞒在编身份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限制报考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2.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报名时间为年4月27日9:00至4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时间。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基础上顺延两天。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娄底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