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10月25日公布。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区级机关和街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名。
职位表同时公布。定向选调共个职位,选调人,包括北京市档案馆的档案利用岗、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的综合业务岗等等。
“优培计划”招聘(Ⅰ类)共91个职位,招聘人,包括北京市财政局的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岗、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综合事务中心调研岗等;(Ⅱ类)共个职位,招聘人,包括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文化所研究岗、医院的肝病中心医师岗等。
选调和招聘面向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名的国(境)外院校(以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考生需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年龄上要求截至年10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培计划”职位分为Ⅰ、Ⅱ两类,其中Ⅰ类为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定向选调笔试;Ⅱ类为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岗位,仅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定向选调笔试,综合评定要求和选拔流程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组织推荐、资格复审、考察、签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年10月27日9时至年10月31日18时,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