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增北京、天津、广西、山西、辽宁、海南、湖南7地公布了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后审核要求!一起来看具体详情:
北京:人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地区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__名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需实名),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天津:人
公示期:为年12月28日至年1月6日。
关于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年12月28日至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广西:人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广西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山西:人
审核时间:年12月29日至年1月10日审核要求:各设区市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报考人员,并做好确认登记。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4号)要求,现将我省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部门、范围
审核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市级资格审核。
审核范围:山西省参加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时间、要求
审核时间:年12月29日至年1月10日
审核要求:各设区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报考人员,并做好确认登记。所有形成的资格审核文档、报考人员提供或上传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留存。
辽宁:人
公示期:为年12月31日至年1月9日。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
现将辽宁省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年12月31日至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海南:人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现将我省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人(名单附后)。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湖南:人
公示期:为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统计(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成绩预计近期将会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院将第一时间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