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湖南注册类资格证书,人工审核,补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号)及相关资格考试考务文件精神,现将年度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及年度和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年度经济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全部科目成绩合格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1、附件2)。

(二)参加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3),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参加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4),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提示:曾参加过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能再参与人工核查。

二、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人工核查时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人工核查地点:湖南智宸智能化考试中心(岳麓区岳麓街道西二环一段号大麓名山科技园,公交线路:乘68路、17路、路、路、路、路到桃园村站下;乘路、路、路到后湖小区南站下;地铁3号线中南大学站4号出口步行米)。

三、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5)、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他辅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核验无误后,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考生签名处确认盖章,同时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6)。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核查

我们将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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