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海宁3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6

为满足海宁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海委办〔〕4号)、《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点击看大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年10月13日至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一)本次公开招聘共有37家事业单位推出岗位52个,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请于10月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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