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要求,在各盟市工会、各自治区产业工会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为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年我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拟表彰人选(集体)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年4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总工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传真)
电子邮箱:nmglaomo
. 受理时间:9:00-12::30-17:00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年4月7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梁晶晶
校对: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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