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平台投简历、选公司,已经是越来越多求职者的求职途径,既便捷又高效。
不过,杭州刘女士最近通过一家APP进行网络求职时,却发生了件她感受很不愉快的事,“真是气得晚上都睡不着觉。”
而她的遭遇也冲上了热搜!
10月31日上午,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刘女士。
APP上求职,招聘方劈头盖脸几句话挺伤人
什么时候电商人力资源也能来合伙了啊?
36岁来碰瓷公司啊?
10月30日,刘女士打开这个求职APP时,看到了上面这样两句话。“话语刺眼,而且对我很不尊重。”
刘女士是在今年6月份离开前公司的,目前处于待业状态。
在前公司,刘女士已经做到了人力资源总监的位置,月收入3.5万元左右。但由于公司的项目需要刘女士更换工作地点,再加上身体原因,她选择了离职。
前段时间,刘女士向这个求职APP上传了自己的简历,求职期望是“人力资源总监或者是联合合伙人”,期望薪资提出“每月3.5万-5万”。
▲刘女士在APP上登记的求职意向。
“可能是平台自动匹配的吧,很快就有一家公司的执行董事主动来联系我。但这个人劈头盖脸地就对我说了上面那些话,我很不能接受。我又没有主动联系他,甚至两人还没有展开过对话他就这样说。要是我在接受面试时,他表达他的意见我表示都能接受。但现在这样真的有点莫名其妙,搞得我心情很差。”刘女士说。
不过,当时刘女士与对方并没有进行过多争辩,她想着既然理念不同也没必要再沟通。
▲刘女士提供的对话截屏。
“但对方接着又说了好几句关于贬低我工作能力的话,比如我人力资源一个月1万2最多了,比如对于我能否有成为合伙人资质的质疑等等……我之前做人力资源,从业也有10年,其实形形色色的人见了不少,我肯定是不会跟他吵的,但我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刘女士表示气愤。
在这个APP上,也有这家公司的大致介绍,成立日期在年7月18日,位置在杭州余杭。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求职,本就是讲求你情我愿、势均力敌的战场。公司如果觉得我不够格,大可以不要我啊,这样跟我说话,有什么必要呢?”刘女士是这么想的。
对于该公司执行董事的这一番话,她猜测对方一方面认为人力资源师就是文员,所以薪资1万2差不多了,另一方面刘女士在简历中提及对于人才结构调整、战略目标规划等方面的介绍,让对方觉得自己是在夸夸其谈。
刘女士告诉小时新闻记者,她之前在山东财经大学就读,学习的是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也在实际工作中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工作履历一向是拿得出手的。
职业技能方面,刘女士一直都比较有自信。而这次的对话,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她对未来的判断,“来这个APP投简历本身就是有想试一试的想法,有几家公司聊上去还不错。此外,其实我也有自己创业的打算。”
目前,刘女士已经在这个APP平台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诉,但截至昨天中午记者发稿时,她还没有接到反馈。
刘女士表示,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望有些自视甚高的招聘方对求职者能有起码的尊重。她已经向临平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
对此,记者采访了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刘昕律师。她表示,“对于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发表贬低性、侮辱性言论的行为,能否构成人格权侵权,需要结合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引人不适”的言论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这也就赋予了裁判者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除了通过法律维权以外,目前许多大型招聘平台对于招聘乱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若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行,应聘者亦可直接向平台举报,由平台进行封号等处理。
网友评论
对刘女士的求职遭遇你有什么看法?你在求职过程中有没有过什么不愉快的经历?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