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院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我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岗位详见《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引进人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职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拟引进人才,须为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年QS世界排名前名)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所学专业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近或一致。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在读学生(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发生变动,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另行公告对于毕业时间的限制);
6.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