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下半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46号)、《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号)要求,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保定市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采取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截止到年8月31日前已经在保定市市本级、莲池区、竞秀区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领取离退休待遇和工伤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年10月1日---年10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1、线上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下载安装“智能身份验证”手机APP注册后进行自助认证(手机中已下载的可直接点击“智能身份验证”图标进入,输入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后点击确定点击“人脸验证”按系统提示认证);
2、线下辅助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通过“智能身份验证”的,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