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建一造监理工程师等可考核认定高

来源:河南省人社厅

近期,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明确: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可直接考核评定高级职称。

考核认定范围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学历和执业年限要求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以上。

5、理工类中专,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

考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2、组织审核。

3、面试答辩。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要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专业理论、从业经历和工作实践情况。

4、专家评议。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申报人的业绩成果等。

5、公示。公示期1个月。

6、下发批准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对符合要求的人员下发资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其证书与通过评审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考核认定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和后学历证书)或学位证;

3、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注册后业绩或近五年个人的主要业绩;

5、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该人员工作能力综合评价,需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坚持重在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原则,不受外语、论文论著等限制,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系列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能力、品德、从业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关于做好年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87号)精神,为确保年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行业实际,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年度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政策依据

(一)正常评审政策依据见《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66号)

申报专业:建设科研、建设勘察、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光源与照明、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岩土工程、城乡规划、测绘、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咨询、防护、防化、腐蚀与防护、建筑智能化。

(二)考核认定政策依据见《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豫人社办〔〕73号)。

申报人员类别:

1.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2.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等。

具体文件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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