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司函〔〕37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征集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函
有关用人单位: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就业成长的重要平台。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培养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商有关高校和用人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决定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面向广大用人单位征集项目需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用人单位参与条件
参与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用人单位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有意愿与高校开展人才供需对接和就业育人合作,能够结合国家战略和实际需要提出需求,提供项目专项经费和资源支持,通过与高校合作加快本单位(或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助力广大青年学生成才就业,优化自身人力资源配置。
(二)企业类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至少3年,信用良好,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每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一般在30人以上;与头部企业形成密切合作关系的行业生态企业(可由头部企业推荐)及平台机构,条件可适当放宽。事业类单位须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主管单位原则上应为地市级及以上行政机构。
(三)用人单位诚实守信,有协作精神,发出项目需求后,能够根据高校反馈的项目申请,及时跟进,开展项目解读、合作洽谈,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和过程管理。
二、高校参与项目要求
(一)高校须是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能够主动对接用人单位项目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二)高校能够针对国家战略、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需要,主动调整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邀请用人单位参与毕业生就业课程设置、案例开发、师资队伍培训等,用好校内外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三)高校能够配合合作单位开展人才招聘工作,联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优先向合作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合作单位举办的双选会。
三、项目分类
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实施项目制管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用人单位向高校提出人才培养培训具体需求,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协同高校制定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施长期系统定向培养(1学年及以上)或短期就业能力培训(1学期或数周),为用人单位输送急需紧缺人才。
(二)就业实习基地项目。用人单位会同高校共建就业实习基地,提供场地、设备、指导教师等,协助安排食宿,发放实习补贴,每年提供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用人单位在实习过程中储备人才资源、遴选考察毕业生,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
(三)人力资源提升项目。用人单位结合事业发展需要,与高校建立定向招聘关系,打造人才工作站或专门人才基地,双方定期互派工作人员开展挂职交流,协同开展就业创业、行业发展、团队建设等专门研究,深化互利合作和流程再造,建立紧密的人才供需对接关系。
四、工作流程
(一)提出需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15日,符合条件且有需求意向的用人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指南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期将建设网上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一般包括支持项目类型、申请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等内容,具体可参考附件。材料下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