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静
“截至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本级93家预算单位共发布条政府采购意向,总金额达21.33亿元,其中已有条采购意向做了采购计划申报。由于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撤销了45条已发布的采购意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10号)规定,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政府采购云平台7月1日才开放采购意向公开功能,因此有96个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剩余条采购意向均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提前30天进行意向公开工作。
那么,内蒙古自治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究竟是怎么推进的呢?采购人的响应度如何?
预警机制规范采购意向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采购意向公开按照“本级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各盟市、旗(县、市、区)预算单位自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具体执行中,在采购意向公开系统进行设置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