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大连喜东

中国网财经1月17日讯信用中国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大连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违法类型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根据处罚信息,年10月18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连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普人社监询字[]号),对该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调查),请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7日内到大连市普兰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询问、报送书面材料,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报送书面材料。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年10月24日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大连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三)项、《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77条,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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