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或专业限制。
(1)在省、市官方媒体多次发表文章
(2)有司法部门从业经历或获得法律资格证书的
(3)其他获得省、市以上表彰、荣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年6月20日至7月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 (2)邮箱报名。
联系人:肖恩平
3.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报名表(附件1)各一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或电子照片);相关发表文章或处理法律案件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吉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管理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限1年。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元/月。
2.试用期结束后办理正式聘用,月薪元/月(含中餐补助元/月),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工会福利。
七、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