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ldquo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呼和浩特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系列典型案例。

案例一

呼和浩特市美盛石化有限公司北垣加油站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呼和浩特市美盛石化有限公司北垣加油站在未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了18条加油枪计控主板。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和第九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加油机6台;

2、没收违法所得8,,.07元;

3、罚款.00元。

案例二

呼和浩特市腾达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加油机)铅封、使用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加油机)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中发现,呼和浩特市腾达加油站有限公司的部分加油枪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计量检定、流量测量变换器调整轮铅封被破坏。

该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计量器具(16号、9号、32号加油枪、计控主板、流量计);

2、没收违法所得2,,.18元;

3、罚款.00元。

案例三

呼和浩特市尧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掺假掺杂饺子、馄饨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呼和浩特市尧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羊肉饺子饺馅中掺杂了猪肉和鸡肉。经执法人员抽验核查,原料馅内均掺杂了动物鸭源性成分。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牛羊猪肉馅水饺、馄饨共计袋;

2、没收原料碎肉、动物油脂和包饺子机器1台;

3、没收违法所得.00元;

4、罚款1,,.00元;

5、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案例四

内蒙古明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内蒙古明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香眠”固体饮料和“宁压茶”固体饮料,宣传有改善睡眠和稳定血压等治疗功效。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00元。

案例五

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中发现,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出塞曲”牌原味牛奶条、蓝莓味牛奶条、酸奶味牛奶条、乳小贝(含乳固态成型制品),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出塞曲”牌原味牛奶条件、蓝莓味牛奶条64件、酸奶味牛奶条74件、乳小贝(含乳固态成型制品)7袋;

2、罚款,.25元;

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六

呼和浩特市金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抽样检验,发现呼和浩特市金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0#车用柴油“十六烷指数”不符合GB-《车用柴油》标准。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

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3、罚款16,.40元。

案例七

内蒙古中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内蒙古中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将含有“首府站位城西弥珍沃土坐拥乌里沙河景观河岸巨大发展潜力成价值高地”字样的广告图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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