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年度货物类供应商第二次补充征集公告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质量。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通辽市财政局的委托,本着宽进严管的原则,采用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方式,对通辽市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年度货物类供应商进行公开补充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入驻通辽市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年版)的通知》(内财购[]号)的要求,本次征集品目范围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复印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在通辽市范围内的技术支撑、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入驻。
三、入驻说明
1、对于申请入驻的供应商,由通辽市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年版)要求,在通辽市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中按照功能模块和交易规则择优选择使用。
2、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及通辽市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相关交易规则。
3、供应商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当按照入驻品目要求及自身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对应申请入驻。
5、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服务期至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入驻应当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2、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集时间:年11月02日至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征集方式:本次征集采用线上征集方式(线下不予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供应商下载并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打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在首页“系统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模块进行注册登记;(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为唯一登录、登记入口,如之前已经进行供应商登记,则无需重复登记。)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申请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协议;
(3)本征集公告要求的相关内容均在线上提供,并在指定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4)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商城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pdf。
3、电子卖场实行分级管理,供应商在申请入驻电子卖场时,请详细查看对应区域的征集公告以及相关要求,在对应区域内进行申请。对于操作错误或者申请有误的,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和技术服务公司概不负责。(供应商可按照不同区域的征集公告,同时申请入驻不同区域的电子卖场。)
六、征集结果公开
供应商入驻情况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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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