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官方媒体披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李佳近日已陆续卸任了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和自治区党委委员等职务。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于年1月3日至4日在呼和浩特举行。全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批准李佳、秦义、魏国楠辞去自治区十届党委委员职务,批准白晓光辞去自治区十届党委候补委员职务;决定递补自治区十届党委候补委员王秀芝、史文煜、刘志彧、杨宏军、陈立新、陈丽岩为自治区十届党委委员。
获批辞去自治区十届党委委员职务的李佳已同时将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职务交接给了原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的李秀领。1月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机关召开的干部大会确认了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调整的信息。
官方简历显示,李佳出生于年1月,辽宁大连人,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参加工作后,李佳长期在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担任过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辽宁省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年1月当选为自治区政协主席。
李佳是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