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那么我国行政区划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从以下几方面为你详细解读!
一、行政区划的定义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二、我国行政区划具体情况
(一级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共个,包括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个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共个,包括个县、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个县级市、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共个,包括个乡、个民族乡、20个镇、个街道、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公所。
三、按地理区进行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按经济区进行划分
东北地区(3个):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东部地区(11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台湾省;
中部地区(6个):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西部地区(12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以上是小编摘自官方网站的信息,希望能够带大家全面客观了解我国的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