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省考”时间已定
此次考试鉴定由国家下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日讯(记者刘银艳通讯员龚颖)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年起,人社部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只对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最后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于年5月18日。新报名或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补考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组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一级)统一鉴定,时间为年5月18日、11月16日。
据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由国家下放至各省统一组织,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各省统一组织考试后,考试教材、大纲没有任何变化,证书依旧全国通用。
同时,劳动关系协调员(三、二、一级)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公布,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致,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采用论文评审方式。
根据要求,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规定时间(具体日期分别为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和年9月23日至10月9日)内,向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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