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起报专业不限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为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区政府同意,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人社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年、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号、苏政办发〔〕号、宿公通〔〕28号、宿人社发〔〕号、宿建发〔〕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民政府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4044.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