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选拔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考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计划共计67个,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高校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年应届或年、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含)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5.“双一流”建设高校年应届或年、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含)以上的相应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国家公费师范生不受学历学位层次限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具备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和以专升本形式获取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应届毕业生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可不做要求。

9.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除年应届毕业生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年12月15日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手写在诚信承诺书其他事项处)。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每日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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