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怀化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怀编〔〕39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教师。
1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2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员额制教师90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职中教师3名,教师进修学校2名,初中教师55名,小学教师2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幼儿教师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洪江市年公开招聘员额制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3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应届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原件需于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6月15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四)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或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招聘岗位中限洪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需在年6月15日前落户洪江市或本人高考户籍需在洪江市。
(九)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年、年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
年6月23日—6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限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高考时户籍在洪江市的需提供洪江市教育局的证明)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且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由报考者本人在报名时出具书面承诺书),凡在年8月31日前没有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3、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洪江市年公开招聘员额制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者需现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1份;未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毕业证发放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7、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5考试(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洪江市隆平学校
3、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注意事项:如因报考人数过多或场地限制,将分批开考。请考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