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用人急要,经院党委、院长办公会研究,报请市卫健委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实施,医院改革有关精神,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医院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年9月10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