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系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中医药院校,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年入选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6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中医学入选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6个,招聘计划56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4名,管理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